为了做好2020年我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办对象
生源地为宝鸡市陈仓区(钓渭、天王、磻溪、千河四镇除外)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或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在校大学生)。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住宿费总和确定,年度学费、住宿费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在校大学生具体贷款金额以高校系统录入的学费、住宿费为依据,高校新生以录取通知规定的学费、住宿费为依据核定。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借款人毕业后的还贷期限。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
三、申办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3日至31日,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资料并现场签订合同。为了避免办理人员过于集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生及家长来回奔跑次数,根据户籍全区统一安排为: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下同)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学生本人和直系亲属患新冠肺炎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收入无法满足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
五、申办程序
(一)贷款预申请。
高校新生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务必于5月20前在就读高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逾期未办理者责任自负。
(二)网上申请
1.首次申请(高校新生、未办理贷款的在校大学生):
①在线注册: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注册按照操作界面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注册的登录名及密码自行保管,注意保密;若因泄露产生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②在线申请:注册完成后,进入申请系统按照操作界面要求点击贷款申请,选新增,按照操作提示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必须填写详实准确,尤其家庭住址必须填写至村、组或居住小区几号楼几单元几层),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提交后选导出申请表并打印1份(申请人签名捺手印)。
2.续贷申请(已办理了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学生在IE输入https://www.csls.cdb.com.cn后打开,直接通过用户名或身份证号码登录生源地贷款申请系统,按照操作界面要求点击贷款申请,选新增,按照操作提示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必须填写详实准确,尤其家庭住址必须填写至村、组或居住小区几号楼几单元几层),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提交后选导出申请表并打印1份(申请人签名捺手印)。 (三)提交材料
1.首次贷款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1份;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高校新生在就读高中领取1份;高校就读大学生在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打印1份)。
(3)学生证原件和学生证签注页复印件1份(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含录取信息页)。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和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和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户主页与户主详细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学生本人详细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在校生续贷应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1份;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有资料按照上面的顺序整理装订(统一在材料左上角处装订,首页右下角页码,从“3”开始编写,直到尾页。
(四)现场签订借款合同
首贷合同签订具体要求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即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上所填的人)均须到场面签合同,不准代签。签订合同时,学生需带学生证,共同借款人需带身份证、户口本。若父母离异的需携带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以便确定父母双方中有抚养权的一方签字确认;若父母一方丧偶而户口簿上未反映,需提供相关证明。若父母双方均为陈仓区户籍但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分别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结婚证件。
续贷合同签订具体要求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上所填写的人)必须现场面签合同。签订合同时,学生需带学生证,学生父母需带身份证、户口本。
区资助中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对申请贷款的学生网上审查后,按程序提交省开发银行审核,通过后现场签订合同,并向贷款学生出具盖有公章的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要及时接受学生的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和验证码;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视为助学贷款办理成功。
受理证明上有贷款支付宝账户及初始密码,学生应及时登录修改登陆密码,并记住修改后的登陆密码,若忘记密码会造成毕业后还款困难。
联系电话:6212728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020年6月28日